问题 | 转继承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
释义 | 一、转继承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转继承的举证要点有: 1.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遗嘱继承的,应提交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遗嘱。 3.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存在如下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法律网提醒您注意,代位继承人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将影响其继承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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