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数额可以累计吗? |
释义 | 一、诈骗数额可以累计吗? 多次诈骗,总额达到起刑点,但每次的数额均没有达到起刑点,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累加,不按犯罪论处,理由有二: 1、法律没有“累加”的规定, 2、多次诈骗系“连续犯”,根据刑法理论,对连续犯按照一罪从重处罚,而无数额累加之说。 (1)累加后达到起刑点具备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有三性,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一般体现为犯罪数额。任何行为,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单个诈骗没有达到起刑点,是违法行为,但多次诈骗,便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达到规定的起刑点就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可以认定为犯罪。持不能累加的观点忽视了事物量变质变的原理,机械地理解和运用连续犯的刑法理论,客观上放纵了犯罪。 (2)累加于法有据。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这里的“扣除”,就是累加后的扣除。没有累加,何来扣除。 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种累加的观点:多次诈骗中,如果有一次达到起刑点,则其他次数的诈骗数额方可累加,否则不能。实际上,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累加方法。一次达到起刑点其他方可累加,与每次均未达到起刑点累加,性质是一致的,都是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发生质变的情况,与其中一次诈骗达不达到起刑点没有本质的区别。 二、诈骗数额达到多少才能立案吗? 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可立案。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三、诈骗罪一般要判几年刑期吗? 1、诈骗数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诈骗数额可以累计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诈骗犯罪分子的诈骗数额可以累计进行计算,而文中涉及到相关的知识多了解一下是比较好的,同时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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