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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
释义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
    离婚时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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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