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释义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2、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3、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3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随便看
事故后可以向全责方要赔偿吗
轻微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业委会是否有权解聘物业公司法律规定
提前还款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区别
交了订金不退怎么办
租金支付时间未约定怎样认定
买房交了首付不想买了怎么办
父母出资首付款的赠与合同有效吗
房子首付是付给谁的
加盟童装交了订金怎么退订金
承租人支付租金义务
一份不定期合同 三个租赁权问题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解除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
交完首付房子可以退吗
买房付首付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屋首付所需准备文件
买房交了首付后悔了怎么办
扣留行驶证驾驶证期限
行驶证驾驶证被扣还能开车吗
会被扣留驾驶证的行为有哪些
驾驶证扣分是否要本人去
驾驶证扣分怎么处理?
驾驶证扣分周期怎么看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解除
邮政总联盟
邮政损失赔偿之诉
邮政管理之诉
邮政联盟
邮电外勤津贴
邮船
邵循恪
邵诚
邹文海
邹明理
邻伍
邻接性
邻闾制
郎
郎中
郎中
郎裕宪
郎选
郑天锡
郑彦棻
郑斌
郑观应
郑观应
郑钟璇
郡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12 16: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