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变更抚养权的纠纷是需要处理的,一般是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可以变更就能变更。那么,变更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呢?有什么案例介绍呢?下面将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说法--变更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简要案情: 张女与林男于2012年1月16日登记结婚,2012年11月11日生有一女林小。2016年2月18日,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张女与林男均同意离婚;二、张女与林男所生之女林小由林男自行抚养,张女享有探望权;三、张女与林男之间其他纠纷均同意另行解决。现张女以其原离婚案件所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因为其母突然查出疾病故不得己放弃对林小的抚养权,而现该情况已好转,且其抚养条件优于林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林小的抚养关系。 ![]() 本案焦点: 本案中张女所谓的其母病故事实能否作为变更抚养权的事由? 案情分析: 依据婚姻法第第36条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以及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之规定,(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案中张女与林男在离婚案件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林小由林男自行抚养,此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遵守。该调解协议距张女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事件较短,张女未能就其母亲病故致不得已进行举证,故不能否认其签订该协议的事实,亦不能推翻该协议的效力。另,在离婚之后张女、林男、林小三方的客观情况尚未发生明显变化,且张女并无确切证据证实林男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之法定事由,故张女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裁判: 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张女诉求。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变更抚养权纠纷法院会根据是否有变更的法定条件再结合具体情况判决。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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