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加的第三人能提管辖异议吗 |
释义 | 被追加的第三人能提管辖异议吗 有独立上诉权的,如果他主动参加了已开始的诉讼审理则被视为主动接受了管辖,就不存在该问题;无独立上诉权的,如果他参加了他人已经开始诉讼审理,则被视为辅助一方当事人,维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他就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这里的被追加的第三人要分有无独立上诉权的第三人。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身边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或者相关律师机构,也可以线上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心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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