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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处罚金由谁执行管辖
释义
    一、法院判处罚金由谁执行管辖
    罚金的执行机关一般是法院。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判决罚金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判罚金的数额标准是: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三、法院判处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1.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此种情况下的罚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适用。
    2.单处罚金。即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单处罚金只对犯罪的单位适用。
    3.并处罚金。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并且是必须附加适用。
    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供选择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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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