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 轻伤一级: 1、头皮血肿继发感染,或者有手术适应证 2、头皮锐器创,创口累计长度20cm以上 3、头皮钝器创,创口累计长度16cm以上 4、头皮锐器创、钝器创兼有的创口累计长度18cm以上 5、头皮撕脱伤面积50cm以上 6、外伤性头皮缺损面积24cm以上 7、颅盖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凹陷深度1cm以上 8、慢性颅内血肿 9、臂丛上干、下干或者束损伤 10、上臂高位正中神经、尺神经断裂 11、高位坐骨神经断裂 12、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非完全性失语 13、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50-69)之间,日常生活基本自理,社会功能损害(轻度),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受到损害 14、颅脑损伤致记忆障碍,记忆商数评估参考值在(36-49)分之间,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社会功能损害(轻度),持续6个月 15、颅脑损伤致人格改变,社会功能损害(中度),不能继续从事职业劳动,经常出现危险和冲动行为,持续6个月 16、外伤后脑积水 17、外伤性颅内动脉瘤 18、外伤性脑梗死 19、外伤后颅内低压综合征 20、损伤遗留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轻伤二级: 1、帽状腱膜下血肿蔓延整个头皮 2、头皮锐器创,创口累计长度14cm以上 3、头皮钝器创,创口累计长度11cm以上 4、头皮锐器创、钝器创兼有的创口累计长度12.5cm以上 5、头皮撕脱伤面积35cm2以上 6、外伤性头皮缺损面积15cm2以上 7、颅盖骨凹陷性骨折 8、颅盖骨粉碎性骨折 9、颅底骨折 10、脑挫(裂)伤 11、颅内出血 12、外伤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13、脊髓挫(裂)伤、出血 14、桡神经深支断裂 15、低位正中神经断裂 16、低位尺神经断裂 17、腋神经断裂 18、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非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19、颅脑损伤致边缘智力,智商评估参考值在(70-86)之间,日常生活或者社会功能受损 20、颅脑损伤致记忆障碍,记忆商数在(50-69)分之间,日常生活或者社会功能受损,持续6个月 21、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轻伤三级: 1、帽状腱膜下血肿,或者骨膜下血肿 2、头皮锐器创,创口累计长度8cm以上 3、头皮钝器创,创口累计长度6cm以上 4、头皮锐器创、钝器创兼有的创口累计长度7cm以上 5、头皮撕脱伤面积15cm以上 6、外伤性头皮缺损面积8cm以上 7、颅盖骨线性骨折,或者外伤性颅缝分离0.2cm以上 8、前庭神经损伤出现眩晕,平衡功能障碍 9、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本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损伤致双侧嗅觉功能丧失 11、颅脑损伤致人格改变,社会功能损害(轻度),情绪不稳,易激惹,不能保持正常人际关系,持续6个月 12、颅脑损伤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清醒后表现为木僵、假性痴呆、缄默等症状,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13、肢体单一重要周围神经(桡、正中、尺、胫、腓总神经)不完全损伤 ![]() 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原则是什么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三、人身伤害程度术语定义是什么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的法律知识。本文中还为大家详细地回答了其他关于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了问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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