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欺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
释义 | 一、票据欺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票据欺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触犯票据诈骗罪,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 三、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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