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理解委托代理人? |
释义 | 导读:委托代理人是的产生是由于诉讼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有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才有资格作为委托代理人。本文带您详细的了解委托代理人知识。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关于委托代理人的规定: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委托代理人如何参加诉讼? 因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活动是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如果他们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或者需要他人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则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但这不会丧失本人亲自参加诉讼的权利。对于离婚案件,委托了代理人后,本人也应亲自出庭行使权利。 知识总结:委托代理是在诉讼上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诉讼,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需要在诉讼上获得他人的帮助,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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