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 |
释义 |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当商业秘密遭到侵犯的时候,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并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我们主要讲一下技术秘密的归属问题,因为经营秘密的归属问题通常是容易确定的,而技术秘密的归属确定情况比较复杂。这里主要讲雇佣关系、委托开发关系和合作开发关系中商业秘密的归属问题。 1、雇佣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 雇佣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分两种情况,即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民法典规定,职务技术成果属于单位所有,由单位拥有并行使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所谓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单位工作任务,或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如果技术成果与职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就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属于职工个人,其使用权、转让权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拥有和行使。 2、委托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 公司除了自行研究开发之外,往往也会出资委托其他公司或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合同法规定,委托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关系下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也可约定属于被委托人。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也就是说由当事人共同拥有。但是,被委托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成果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另外,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委托开发中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被委托人。 3、合作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 有时企业也会和其他公司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发技术项目,以取长补短。合作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关系下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参加合作的任何一方或几方。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归全体合作人共同拥有,共同行使使用权、转让权和专利申请权。 三、泄露商业秘密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达到刑事标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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