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属于垄断协议? |
释义 | 1、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和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其表现为: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 2、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其表现为: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不构成垄断协议的情形: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5)项,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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