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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释义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 填写登记注册书;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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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3: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