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变更发明人手续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变更发明人手续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可能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附具体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有如下几种: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因漏填或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 二、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后具体怎么维权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 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 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三、“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司法认定标准 法院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认定,重点在于分析和论述侵权人侵权行为的客观特点。不难发现“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侵权人一般表现为以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作为其主营业务,侵权是其获利的直接手段和主要来源。当然侵权品作为侵权人主要利润来源,需要达到多大比例才会被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呢?法律中并无标准,广东省高院在广州红日公司诉江西红日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9】粤民终477号)中提出:“被诉产品收入在其全部收入中的占比高达89%,足以证明该被告基本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故在衡量该被告侵权获利时,可以按照其销售利润计算。”在具体的行为特征上,行为人一般系侵权的主导者负责组织实施侵权行为,侵权产品为公司的主营产品,且侵权人对其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是明知的。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其实施侵权的时间较长,且往往会在给权利人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因此在司法上应当予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在适用惩罚性赔偿上以侵权人的销售利润作为赔偿基数,且适用更高的赔偿倍数。有鉴于此,权利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认真甄别侵权人的行为特点,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侵权人应当予以重点打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明专利变更发明人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需要变更,发明人就需要按照相关手续来进行变更。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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