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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资质取得的标准
释义
    一、建筑资质取得的标准
    (一)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二)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三)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四)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是)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三、建筑工程招标流程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筑资质取得的标准的相关内容,申请建筑资质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也需要了解申请的相关流程,一般申请建筑资质时会根据单位的人员配置等来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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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