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是什么? |
释义 | 一、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是什么?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二、犯罪所得的构成要素 犯罪所得(非法所得):不合法的收入,即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收入。非法所得的外延大于违法所得的外延。非法所得可能是违法的收入,也可能是不违法的收入。 非法所得或称不法利益或不义之财,通常指犯罪所得, 如收受他人的犯罪所得之赠与、黑吃黑、掠夺他人的犯罪所得。 在司法上,对于判刑确定的不法所得、犯罪所得,大多会没收。而收受他人之不法所得,可能会被视为受益人,而视同共犯。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责令退赔。 对于违法所得的财物,如果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应责令退赔被害人,及时返还。 如果属于非法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无偿收归国有、上缴国库。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是什么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需要根据明知的内容、明知的程度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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