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释义 | 一、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0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 程 报 价 单 序 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意 见 甲方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家装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深圳市小型(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现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附则 12.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一年。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3.附件 (1)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三、成都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装修工程合同双方主体需遵守权利义务,并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若违反了有关约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为降低合同履行风险需事先做好安全防范。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了解。 引用法条: [1]《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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