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读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 |
释义 | 一、解读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下列材料: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 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