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多久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多久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在我国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几种方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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