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要如何处理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房屋用地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选择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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