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降低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降低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二)、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四)、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着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二、民间借贷降低风险有技巧 1.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2.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3.不能收取高额利息。 4.应有借款担保和抵押。 三、民间借贷需注意什么 1.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赖账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贪图高息而盲目出借。 2.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即使起诉到法院,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不仅会被驳回,借款也有可能被没收。 3.不能收取高额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应有借款担保和抵押。对于大额借款最好让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对其担保,必要时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账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挽救。 以上就是关于降低风险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大家要多了解一些民间借贷方面的注意事项,尤其是签订合同或者是协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利,约定双方的义务。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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