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村委不给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村委不给如何解决 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什么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3.流转土地用途; 4.转让价款;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由承包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即由承包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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