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后怎样申诉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终审判决后怎样申诉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后不能申诉,只能提起上诉或申请检察建议。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行政诉讼终审判决要多久 1.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2.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对于行政复议后的案件,行政相对人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终审判决的类型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终审判决的类型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