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怎么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 二、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如何处理 (一)在实践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时主要有两种处理模式:一是兼得模式。由于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且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竞合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亦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有权享受工伤待遇。二是选择补充模式。即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侵权人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后,还可以就其与另一种赔偿之间的差额另行主张。 (二)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发生竞合时应适用补充模式,并且受害人可优先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使受害人能尽快得到社会保障机制提供的救济,再以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为补充,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 (三)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发生竞合时,在司法裁判中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建议优先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再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来进行二次调整。 三、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责任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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