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多少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因此,对于出院的伤者伤情已经痊愈按照规定是不用再支付赔偿费的。 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提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多少的问题。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该多赔偿一些。如果您对护理费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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