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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释义   一、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规定有两层含义:
    1、原则上,承揽人在完成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当中,如果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或自身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由承揽人自行负责,定作人并不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2、例外情况下,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之过错的相应的责任。
    
       二、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
    1、承揽关系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
    2、承揽关系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关系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承揽关系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
    三、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
    2、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方自始至终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人无权进行干预。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对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进程等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
    3、报酬确定的基础和风险不同。承揽关系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劳动报酬有时与材料的价格相结合,而且,承揽人还要承担潜在亏损的风险。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长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有亏损的风险。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怎么认定的法律知识。承揽人在完成指定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定作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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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8: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