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深圳等9市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大增 |
释义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举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徐院长介绍,对于广东来说,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纠纷已进入集中爆发期,近几年来,珠三角九市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微博、淘宝等网络服务平台成为大规模纠纷的新领域,而纠纷热点随着网络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涌现和淘汰不断转移。 涉网案影响越来越大 据广东省高院统计,近几年来,广东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占全省总数97%以上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个珠三角地区法院,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10年至2013年,九地区总计一审新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数分别为2352件、 4058件、6404件、9449件;占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0年21%上升至38%,比重不断提高,涉互联网案件的影响越来越大。 “互联网发展初期大规模发生的涉网吧侵权纠纷逐渐减少,微博、淘宝等用户量庞大的网络服务平台成为大规模纠纷的新领域。”徐院长说。 规模化侵权现象较普遍 徐院长还介绍,广东省高院今年开展专项调研发现,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诉讼有三个特点:一是网络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区和权利人维权的主战场。二是纠纷热点随网络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涌现和淘汰不断转移。“伴随着每项网络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投入运营,往往引起各种主体之间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动。而法律规定对权利义务的设定不明或空白,在新技术和商业模式运营之初特别容易引发纠纷。”三是规模化侵权和重复侵权现象较为普遍。网络用户的数量激增,侵权行为易于模仿和复制,造成侵权规模化,手段隐蔽分散,侵权取证难。 诉讼引入专家辅助人制 他说,利用网络实施侵权的行为不断翻新,手段多样化,一些互联网企业经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品牌培养和版权收购,还逐渐从被告转变为主张权利保护的原告。“在传统知识产权领域就已经很难解决的侵权赔偿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困难加剧。” 不过徐院长提到的一个应对措施是“在诉讼中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他认为这一制度结合利用行业协会的力量,可以帮助法官查明互联网技术事实和服务模式后面的行为实质,正确定性网络侵权行为。 多地争设知识产权法院 对于广东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方面的问题,徐院长说,提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当地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状况为出发点,因需设置;坚持相对集中,避免遍地开花;综合衡量所需支付的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逐步推进、分期完成,遵循这一原则,向最高法院提出了广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初步设想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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