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与物业没有合同吗 |
释义 | 一、业主与物业的合同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并非直接建立。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开发商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而当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它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因此,虽然业主并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但他们仍然受到这些合同的法律约束。 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其中明确指出,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变更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会发生变更。原本,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发生变动或物业公司被更换时,就需要进行合同主体的变更。这种变更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等。 这些职责在《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需要积极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权益和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你对物业管理还有哪些疑问?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哪些难题?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让我们一起探讨,共同解决问题。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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