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协议书是什么 |
释义 | 二、刑事和解协议书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和解协议书》一般由办案机关制作。刑事和解协议可以有统一的格式,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所变化。基本的格式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所有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刑事和解协议应经司法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生效。刑事和解协议一经司法确认即与司法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在司法确认前反悔的,案件恢复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和解协议生效后,犯罪人应当自觉依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张某,身份证号码: 乙方:李某某,身份证号码: 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一次性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物品损失等全部费用。该赔偿款共计12万元。其中,包括某省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为乙方已经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6万元和中介公司为乙方已经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3万元。)甲方保证以后不再就本案再行向李某某要求任何赔偿。甲方在此以后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后遗症、复查、伤残等均与李某某无关。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通过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退还给某省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为乙方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6万元和中介公司为乙方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3万元。另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再付给张某赔偿款3万元。实际乙方共计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甲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乙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乙方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赔偿和刑事责任,并请求公安机关对乙方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谅解书) 3、若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以任何形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对乙方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乙方。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代理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公安机关。 甲方: 乙方: 三、刑事谅解书与刑事和解协议的区别 区别性质不一样,刑事和解协议是谈赔偿问题的,刑事谅解书是对犯罪行为的谅解作出的声明。还有一点区别在于,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需要双方签字,但刑事谅解书是单方作出的,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刑事和解协议书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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