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个人吗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个人吗 房屋产权人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人,因为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 1、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2、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二、房屋产权人怎么确定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 2、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合同,就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地表明了不动产的所有人到底是谁,说白了,就是看合同确定所有人。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 3、在同一不动产上存在多项权利时,应按照下列规则区分各项权利的先后。 如果同一不动产之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时,首先,所有权人的权利要优先于抵押权人;所有权、抵押权作为物权优先于因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其次,登记的权利应优先于未登记的权利。 三、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 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个人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个人吗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房屋产权人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产权人可以是多人,因为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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