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后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
释义 | 一、满足哪些条件后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 1.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一方明示违约; 3.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 4.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进行公证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进行公证,民法典规定,公证是属于自愿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可以申请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但不申请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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