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赔偿主体
释义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随便看
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
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10级伤残是什么程度
代为履行是不当得利吗
行政拘留可不予执行的情形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如何办理
10级伤残算轻伤还是重伤
转包行为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吗
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会撤案吗
股权代持协议的概念
行政拘留的处罚特点
转包行为违法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强制执行公证书需符合哪些条件
担保过诉讼时效怎么恢复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检察院不批捕的几种情况
转包行为如何界定
醉驾刑事拘留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吗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如何处理
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被公诉吗
公证遗嘱有效期多少长时间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怎么做
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苏联的宪法种类
苏联的工作时间制度
苏联的护法机关和护法社会组织
苏联的普遍义务兵役制
苏联的民族国家结构
苏联的联邦制形式
苏联的英雄城市
苏联的行政区域结构
苏联的调查机关
苏联监督劳改机构执行法律情况的检察院
苏联监督院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苏联联邦委员会
苏联自然保护检察院
苏联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
苏联诉罗皮特公司案
苏联调查机关
苏联运输检察院
苏联部长会议
苏联采用医疗性强制方法的诉讼程序
苏联集体合同制度
苏联首次全民公决
苏轼
苏里南共和国国徽
苏里南共和国国旗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15 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