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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房屋协议违约了怎么办?
释义
    一、买卖房屋协议违约了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
    适用定金原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原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原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三、相关法律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
    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会有效: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三、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买卖房屋协议违约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方出现的合同违约,这样的情况,自己可以直接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这个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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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