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税费新算法 |
释义 | 6月1日后,二手房交易到底要缴多少税费?以2003年6月2日实际成交总额为30万元,昨日交易以40万元卖出为例。 不到两年的情况——— 1、房屋出售人缴纳需缴纳的税:由于是购买普通住房不足两年,按照新政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营业税为售房收入全额缴纳(成交金额的5%):40万元×5%=2万元; 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2万元×3%=0.06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的1%):2万元×1%=0.02万元; 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成交金额的0.1%):40万元×0.1%=0.04万元;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的7%):2万元×7%=0.14万元;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05%):40万元×0.05%=0.02万元; 以上税费共计2.28万元。2、房屋承受方(买房人)需要缴纳的税有:契税: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即40万元×1.5%=0.6万元; 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3%,即40万元×3%=1.2万元;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05%,即40万元×0.05%=0.02万元; 另外还需要缴纳5元的权利许可证照费; 以上税费共计1.8205万元。 超过两年的情况——— 按照上例价格,如果符合成都普通住房条件的,在今日以后卖出,因已超过两年,营业税以及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都予以全免,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和印花税必须全额缴纳。 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两年),按照以上税率算下来,出售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2.28万元;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要按照售房收入与购房价的差额缴税,按照上例方法可以算出出售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0.615万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