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法规章可以设定什么处罚
释义
    一、行政处罚法规章可以设定什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有效期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处罚办案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
    5.执行处罚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