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伤残赔偿金不支持吗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伤残赔偿金不支持吗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中不支持伤残赔偿金。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条文,”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三、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1.1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原因 残疾赔偿金作为对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损害的填补,本应从根据受害人的个体素质、工作能力、教育程度等主观因素出发,估测其具备完整的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在未来能够取得的收入,由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但是,这种预测没有客观的标准,而且其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当事人对此很难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1.2计算标准的变化 1.2.1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对保护残疾受害人更为有利)。 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例如,我国2000年的城镇就业者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86,其中北京市200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49.7元。) 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例如,我国2000年农村居民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52,北京市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为4604.55元。 ) 1.2.4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会以通知方式明确具体标准,以江西省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赣高法50号 )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伤残赔偿金不支持吗的相关知识,刑事附带民事伤残赔偿金是不支持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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