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办理病退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
释义 | 一、教师办理病退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教师办理病退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医疗证明材料; 3.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 退休申请表; 5. 退休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社保账户证明等;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证明等。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保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二、教师办理病退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教师办理病退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教师办理病退的注意事项 教师办理病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各单位要对申请人的申请及附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名时申请人每人每次须缴纳鉴定费250元。工伤、职业病患者参加鉴定,鉴定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参加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负担。鉴定中需做其它检查的,费用自理。经鉴定未达到退休条件的,鉴定费不退还。申报工作到10月15日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2.体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届时市人事局将下发体检通知书,由申报单位负责在体检的前两天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中途退出检查的,视为个人终止伤病残鉴定;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鉴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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