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昌市花都美容会所无证行医案 |
释义 | 金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有群众反映花都美容会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纹眉等医疗美容执业活动。5月20日,该所 监督科监督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会所负责人赵某正在为顾客进行纹眉手术。遂进行了现场取证和相关询问,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会所立即停 止所有医学美容执业活动,下达没收医疗美容用品用具、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随后,该所于5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已停止一切医疗美容执业活动,并于5月27日自觉履行交清罚款,本案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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