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规定的义务寄存人必须履行哪些 |
释义 | 一、保管合同规定的义务寄存人必须履行哪些 保管合同规定的义务寄存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交付货物、支付价款等; 2.对特殊物品,予以提示说明; 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 4.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管合同到哪里起诉 因保管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照同约定地点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三、保管合同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