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退手续办理所需的疾病类型 |
释义 | 一、病退手续办理所需的疾病类型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二、病退办理所需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病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 三、病退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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