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教育我们:要学会花“小”钱保“大”钱 |
释义 | “我老婆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非得让我买个家财险,说房子贵,一旦出什么事,很花钱,买个保险可以少掏一点。我想家财险不就是保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这些灾吗?我们家20楼,哪那容易遭灾啊?再说了,每年还要交好几百,如果没什么事,这钱就打水漂了,划不来!”老张早上进办公室,就找办公室的哥们老王抱怨。不过这次老王却没有像平常一样附和,反而唱起了反调:“老张,这保险又不是投资,哪能看划不划算啊?我们家就买了家财险。上个月我们家水管突然爆了,水漫金山,把家里的进口木地板泡得一塌糊涂,我老婆心疼死了。幸好我买了保险,赶紧打电话找保险公司,结果赔了5000元,我老婆心里才舒服点!”老王还把手上报纸一指,“正好说到这儿了,你看看这些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家里出事儿的情况多着呢!什么漏水漏电,连烟缸还可能掉下去砸死人呢!又不一定非得遭灾!”老张接过来一看,报纸上真列了两个家庭财产保险案例,老张一口气看完后有点明白老婆的用意了。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一:重庆市家财险投保率不到1% 多数火灾自己买单 去年重庆市除夕夜到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解禁,市民体验到放烟花带来快乐的同时,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来自重庆市市119指挥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09年1月25日零点至1月31日零点的6天时间里,主重庆各消防中队共出火警377次,仅除夕夜傍晚6点至初一早上3点的9个小时内,主城区就发生火灾191起。 但是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上看,却少见有为春节期间发生火灾理赔的案例。这是为什么呢? 据一位保险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购买火灾保险的基本上都是企业,很少有家庭或个人买这一类保险,重庆全市家财险投保率不到1%。这就意味着,当这些家庭和个人财产因火灾遭受意外损失的时候, 99%的居民只能自己承受损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欧美国家,家财险在保险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仅次于车险,投保率达到95%以上,所以他们在家庭遭到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就成了弥补损失的“提款机”了。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二:从天而降的烟灰缸 砸残路人谁买单? 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经治疗,伤情虽得到控制,但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郝某后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为此,他家花去了医疗费9万元。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场,排除了有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认为是人为疏忽造成的。但郝某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祸事”,认为这不仅给郝某个人在身体、精神与事业上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还给全家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打击。事后,其家人对抛掷烟灰缸的肇事者调查无果,且公安机关也无法确定烟灰缸所有人。在此情况下郝某家人只有将位于出事地点的两幢居民楼的城区人以及两幢居民楼一定楼层以上的25户居民全部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反复查证,仍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一审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有扔烟灰缸嫌疑的20户住户分担该赔偿责任。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78233元,由王某等20户住户各赔偿8101.5元,在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也由22名“嫌疑”被告分担。判决后,王某等住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20户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虽然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该楼全部住户共同所致,但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事发时该两幢房屋的居住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维持原判。 可老张看完这个案件却也不明白这跟家财险有什么关系,老王只好解释:“老张,你这就孤陋寡闻了,这种事情也专门有保险来保的,叫高空坠物责任险,很多公司就将此列入了家财险的附加险。我们家买的平安的家财险就附加了这个,最高提供5万元的赔偿,你看着我们家要是发生这事儿,几千块钱不就是由保险公司赔了吗?” 老张这才恍然大悟,不由得佩服老婆的先见之明。“对了,老王怎么买?”老王说:“你上平安的网站看看,好像网上投保有折扣的,好多险可以自己选。”老张赶紧上平安官网查询,一看还真有好多东西都可以保的,连宠物险都有。 老张联想到自家的狗狗喜欢抓人的“恶习”,觉得回家还真得和老婆上平安网站研究研究,看到别人真实的家庭财产保险案例,难道还不该学会花“小”钱保“大”钱的道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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