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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释义   一、如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2、人民政府对补偿方案进行分析。
    (1)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2)针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风险评估。
    (4)对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3、政府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公告。
    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4、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
    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物权法》第59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回答。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是需要对被征收方给与适当的补偿的。征收土地时补偿的范围除了土地上的房屋,还有土地上的其他附着物等等。如果您的土地或者房屋面临征收,您可以及时联系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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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