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缴纳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什么时候缴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哪些步骤 (一)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四)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五)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六)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七)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要想获得工伤赔,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属于五险之一,但相比于其他险种,工伤保险待遇最优厚、保险内容最全面、保险服务最周到,而且完全无需员工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缴纳。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伤保险什么时候缴纳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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