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 |
释义 | 在实践中,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为何会存在继承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还没有肃清,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有些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特别是出嫁女儿,这是违背法律的。 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不论是距离远近,也不论是出嫁时间长短,只要女儿与父母有来往,经济上有帮助,生活上有照顾,只要不是遗弃,就仍然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只是在继承份额上要比尽赡养义务多的继承人少一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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