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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要求是什么
释义
    一、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要求是什么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哪些情形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
    法律网提醒,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不动产登记的作用
    1.为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
    2.方便企业、群主,减轻当事人负担。
    3.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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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