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 |
释义 |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需什么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的遗嘱。 8、提交域外被继承人遗嘱书的,该遗嘱书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9、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0、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法定继承人的证明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