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确定盗伐林木罪的案件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怎样确定盗伐林木罪的案件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情况: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关于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 三、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法律利益不同,前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森林的管理制度和森林的所有权;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可以由自然人和单位组成; 3.对象不同,前者是普通财产,后者是正在生长的森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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