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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在异地怎么报销
释义
    一、工伤保险在异地怎么报销
    工伤保险在异地报销方式是:未在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在异地报销的条件
    申请工伤保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2.经工伤认定为工伤;
    3.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的。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三、工伤保险在异地报销的材料
    1.《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原件:此表用于申请异地居住就医资格。
    2.工伤职工短期跨地区就医的情况说明:此说明应详细描述工伤职工的病情和异地就医的必要性。
    3.能够证明病情的材料:例如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或入院证,这些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异地工伤就医报告表》原件:此表用于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
    5.能够证明近期工伤伤情的资料:例如病历、检查报告、入院证、疾病证明等,这些材料应提供原件。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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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