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 |
释义 |
一、如何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 共同共有房屋继承办法:当其中一方去世时,应先将其中一半分割给在世的另一方。余下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在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所需必备材料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所需必备材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相关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相关费用: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