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1.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保证。 2.担保物权是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对担保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履行。 3.在《民法典》中,第三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利,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还规定了: (1)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则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如果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被提供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关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3.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4.如果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防止滥用担保权利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三、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 (5)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6)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 2.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也可以设立抵押担保。这些财产都是具有一定的价值并且可以被依法处分的,因此可以作为抵押物来担保债务的履行。 3.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担保时必须具有合法的处分权,否则抵押担保将无效。 总之,《民法典》和《公司法》对于担保物权和对外担保的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公司的权益,规范担保行为,防止滥用担保权利。 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了解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正确应对。 你对担保物权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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